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当然 ,作为奖励 ,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德国有很多荒唐 ,:
彼尔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学习好
,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他即将高中毕业
,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被拒绝
。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父母如果无法支付,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