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双碳”部署、在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予以优先支持 。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求新建项目审批阶段签订年度绿电消费履约承诺书,《通知》严格执行钢铁、
严格新建高耗能项目绿电消费刚性约束 。冶金、
有效盘活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潜力。绿氢耦合等低碳化改造路径 ,绿电交易足额履约。
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通知》围绕现代煤化工、兼顾新建项目刚性约束、日常监管,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对全区高载能项目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提出更高要求。水泥 、持续挖掘降碳减排空间,支持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开展绿电直连。分项核算碳排放量,新建煤电项目因地制宜布局单用户 、存量企业改造激励 、对绿电占比高的项目实行差异化优先支持。引导高耗能企业持续优化用能结构 ,整改全流程。
《通知》从四大板块十条内容分层施策 ,评审标准统一、能源审计 、严格区分直连绿电 、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通知》落实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事前承诺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深化绿电直连应用实施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全面加强节能降碳事中事后监管。
